普通本科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精神(广东高[20165]等文件,省教育厅组织选拔广东省本科转型试点大学,并通过学校申报,正式审查,专家评审选择广东省金融学院等14所高校是广东省普通本科课程改革的试点大学,试点期限为4年,现已公布转型试点大学名单(见附件),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如下:
首先,在原有的转型发展计划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各试点大学应重点关注学校的实际基础和优势,重点关注转化发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组织专家实施。示范。示范专家应以外部单位为基础,必须有行业和企业专家。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转型发展规划,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部备案。
二,各试点大学要充分认识转型试点工作的意义,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的任务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积极融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转移校服经营理念服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来,进行生产教育,学校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整合,转移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转移,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创造能力,努力创建转型模范大学。
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一年评估和四年一体评估”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管理。转型试点大学。根据绩效考核和评估,过渡性试点大学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高校将继续提供财务和政策倾向;对于工作促进和建设效益低下的大学,在取消转型试点资格之前,将减少或不安排资金安排。
附件: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大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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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惠州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肇庆学院
五邑大学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5日